日期:2024-07-05 09:25:48 来源:省教发综评
有意向报考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政治素质、身体条件等符合报考要求,2024年在江苏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户籍所在地为江苏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www.jssfjy.cn)。
2024年7月11、12、13日,共3天。
每天具体时间:上午8:00-11:00,11:00后考生停止进场;下午2:30-5:30,5:30后考生停止进场。
如遇天气等情况影响,测评时间将作出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学院官网。
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百合路248号)。其中,面试、体检地点在实训楼;体能测评地点在田径场。
考生须网上预约报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7月1日上午8:00—7月13日下午5:00,学院官网开放网上预约报名系统。考生按照《地区安排表》进行预约,上传相关信息,通过学院初步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现场测评。考生上传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区安排表
网上预约报名成功的考生,在预约报名系统或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政治考察表》,填写应由本人填写的信息、粘贴照片后,持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完成政治考察。
现场测评当日,考生凭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政治考察表》进入校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缴纳面试测试费用140元后(建议手机扫码支付),由引导员统一编组,依次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具有学院招生简章所规定的19项政治考察不合格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报考我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考生参加面试时,原则上须将《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政治考察表》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一)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司法行政院校教育和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
1.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2.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4.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5.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
6.足弓正常,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7.无下肢静脉曲张;
8.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9.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唇腭裂或术后明显瘢痕、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下蹲不全、肢体功能障碍等);
10.面颈部无瘢痕,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11.无文身,无腋臭,无少白头;
12.任何一眼裸视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
13.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嗓音明显嘶哑等,无嗅觉迟钝;
14.听力良好,任何一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15.血压、心率正常,收缩压不低于90mmHg、不高于140mmHg,舒张压不低于60mmHg、不高于90mmHg,心率不低于50次/分钟、不高于110次/分钟;
16.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无精神病史;
17.无影响考生接受司法行政院校教育和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三)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及合格标准见《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表》。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考生对面试、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当场申请复议一次,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当场提出复议的视为无异议。考生离开考场后,学院不再接受其对面试、体检结论的复议申请。
体能测评所有项目不接受复议申请。其中,立定跳远可测三次,取最高成绩。体能测评其他项目只测一次。
政治考察不接受复议。
(一)有意向报考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可按照招生简章上的标准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检查,全面衡量自身报考资格和条件。体能测评项目可能带来身体安全风险,考生应客观评估自身的身体条件,理性报考。
(二)考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标准进行,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进入面试程序后不予退费。
(四)仅限1名家长陪同考生从学院正大门(南门)进入校园,接受引导员的引导至教学楼休息区等候。
教学楼设有招生宣传咨询点。测评期间,家长不得擅自离开教学楼休息区。考生所有测评项目结束后,至教学楼与家长汇合,按指定线路离开校园。
(五)考生进入测评现场须严格按照引导员的引导,不得擅自脱离编组,不得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相关物品由引导员统一保管,测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发还。
(六)整个测评流程时长约2小时,请考生合理安排膳食及行程,体检无需空腹。建议考生测评当日穿适宜运动的衣服、鞋子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穿钉鞋)。
(七)学院在浦乌路(国道G346)设有指示路牌,可导航至学院正大门(南门)。参加面试考生车辆接受交警引导有序停放在校园外。
(八)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干扰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弄虚作假,帮助考生通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若存在上述情况,取消报考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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